鞍山千山、本溪水洞四日游
日期
|
行 程
|
用餐
|
住宿
|
D1
|
17:30在大庆西站,火车站入口处。
|
——
|
火车
|
D2
|
早抵沈阳,火车站出口接团,乘车赴东北第一名山—【千山风景区】(全程125公里,车程约2.5小时,游览4小时),乘电瓶车进山,游览东北道教名观—【无量观景区】玲珑塔、葛公塔、观音殿、老君殿、三官庙、夹扁石、八步紧、一步蹬天。山是一尊佛,佛为一座山自然形成的—【弥勒大佛景区】,欣赏怡人的自然风光,感叹千峰之秀奇,宗教文化旅游胜地,后入住酒店。
|
早餐
中餐
|
鞍山 或 沈阳
|
D3
|
早餐后乘车赴世界最长的地下暗河、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本溪水洞】(车程约2.5小时)游水洞、古生物宫(旱洞)观赏迎客厅、倚天剑、卧象峰等景点,观地质博物馆探索地球的奥秘,游玩古生物硅化园,欣赏神奇的化石.使人流连忘返,下午三点乘车赴沈阳送站。晚乘空调2209次(19:50-05:12)。
|
早餐
中餐
|
火车
|
D4
|
早抵达大庆西火车站,结束愉快之旅。
|
——
|
—
|
接待
标准
|
1.住宿:普通双人标间(独卫独浴);
2.用餐:2早2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 不含酒水,不足十人菜品相应减少)
3.门票:千山、水洞景区首道大门票、千山三段电瓶车;
4.交通:当地空调旅游车,大庆—沈阳 往返空调火车硬卧;
5.导服:优秀导游服务
5.儿童:1.2米以下儿童含餐费、大巴正座、导游服务(不含火车票、住宿、景区门票)
注:1、如遇返程出非空调K1229次 沈阳—大庆(19:01—04:24),当地现退火车票差价50元/人
2、旅游旺季不承诺车次及铺位,改乘其它车次出现票差需现补交。
|
友情
提示
|
1.散客拼团,抵达的车次不同,提前抵达的客人接站后需自由活动等侯,统一时间发车和返程送站,导游不负责火车站接送,由专职人员接送站;
2.私自离团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客人承担;
3请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接待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解决好,离开当地将不再受理投诉;
4、一切私人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绝对不要放在所住的酒店房间内,旅游车内,如发生遗失后果自负;
5.建议客人出行前自愿投保旅游人身意外险;
6.出团请客人务必带好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无法办理入住,儿童带好户口本;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团体或个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简称甲方)。
乙方(组团社): 旅行社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了《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
1、团费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费、自费项目、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险。
2、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甲方要求在游览行程过程中,增加以下 3个观光娱乐自费项目以丰富旅游行程,如在旅游地自愿参加,请与导游或领队商量,签订自愿申请书,根据团队进行的实际情况,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
自费项目
|
价格
|
时间
|
千山玉佛苑
|
70元/人
|
2小时
|
千山无量观景区索道
|
单程30往返60
|
30分钟
|
千山大佛景区索道
|
单程30往返60
|
30分钟
|
3、景区内出现购物场所及二次消费,为景区自行经营模式,与旅行社无关。
4、甲方如在旅行中自愿放弃(如:餐、车、住宿、景区门票等)包价所含的任何费用,一律不退。
5、酒店按照约定标准入住,但只含每人每天一个床位,如客人报名人数为单数时,旅行社若无法安排拼住或加床,或客人不同意拼住、加床的,客人须在出发前或者旅游目的地当地补足房差 元。
第二条: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团或者脱团,如不听导游及领队劝解,仍旧擅自离团或者脱团
2、患有各类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它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关部门处理的
4、从事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社会公德活动的
5、在旅游纠纷中,游客不能正确处理,行为严重影响其它旅游者正常游览和正当权益的,且不听劝阻、不能控制的,经团内其它客人签字,旅行社可单方面终止履行旅游合同
第三条:
1、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时,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但应扣除已发生、
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已发生费用包括往返交通费(机票、火车票等、包含机票定金费用)、当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费用、
车费等。已发生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
2、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甲方自身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的,可解除旅游合同。乙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
做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变化,按未发生费用退还甲方(但应扣除已发生且不可退还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费用(包括
发生不可抗力条件下游客产生的滞留费用、额外交通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按照独立成团签订旅游合同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人数变化,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已经为其准备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
括因甲方人数减少而导致乙方增加的各项费用)。因甲方人数减少导致不能达成最初签订主合同的成团人数时,经双方一致同意,
以现有人数出团并且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
洪水、泥石流、恶劣天气、塞车、航班延误、景区临时关闭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第四条:持有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如:老年证、残疾证、军官证等)按照当地景区规定可享有优惠、免票政策。
第五条:请每位游客务必在当地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反馈书〉,恕不受理因游客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服务质量后续争议,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负。(例如:在当地意见单签的没有投诉,回去之后就投诉说在导游面前不敢不签,碍着面子,别人签了自己不签不好),处理投诉我社严格按照甲方或甲方代表签的意见单为准!
第六条:
本协议及双方确认的行程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力,主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